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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冈教育处领馆提供的各种服务

九州地区留学生(长崎县)由福冈领馆教育处统一管理,留学人员可以同福冈领馆教育处联系电话:092-771-5635

  1 象:在日本专门学校、日本学校、大学等学的在校留学生,如希望升入高一学校学,并且校需要我推荐信的可提出申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在学

    (二) 免入学金推荐

  1 象:已被日本的学校取,而希望校方能免除入学金的自留学生(在学校有要求的情况)。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取通知

    (三) 免学推荐

  1 象:在日本学的自留学生,如申免除学,可向我推荐(在校方有此要求的情况)、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在学

    (四) 学金推荐

  1 象:在校的自留学生,如希望申间奖学金,可以向我推荐(在提供学金方有此要求的情况)。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在学

    以上推荐申寄,照用印件

  (五) 留学回国

  1 象:面向所有在日本九州、冲绳、山口地区持留学签证,一般大学以上(含短大)学的留学生,以及在大学、科研机构从事交流、研究的国内学者在回国前三个月内可申请具回国留学明。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毕业证书,如提前回国,可具《卒業見込証明書〉〉

      ――个人留学简历(包括回国地点、已定工作单位或意向单位)

  ――登录证复印件

     如通过邮递方式,照、毕业证、登录证可用印件,但需附有学校具的《卒業証明書》或《学位取得》等原件,并附上回信用的信封(写清编码和地址,票)。

  (六) 科研启基金申的推荐

  1 象:在日本大学院取得博士学位证书于近期回国工作的秀留学人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留学回国人科研启基金申

  ――个人情况介,包括所从事研究内容及成果等

  ――导师推荐信

  (七) 博士后推荐

  1 象:已在日本的大学院取得博士学位,于近期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秀留学人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博士后接收位的取通知或有信函

  ――博士后申

  ――个人情况介,包括所从事研究的内容及成果等

    (八) 有关国外学历、学位认证

      留学人员回国后,可凭所开具的《留学回国证明》等有关材料,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(各地有代审点),办理学历、学位认证。具体可参阅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.cscse.edu.cn

(一) 入学推荐

  1 象:在日本专门学校、日本学校、大学等学的在校留学生,如希望升入高一学校学,并且校需要我推荐信的可提出申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在学

    (二) 免入学金推荐

  1 象:已被日本的学校取,而希望校方能免除入学金的自留学生(在学校有要求的情况)。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取通知

    (三) 免学推荐

  1 象:在日本学的自留学生,如申免除学,可向我推荐(在校方有此要求的情况)、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在学

    (四) 学金推荐

  1 象:在校的自留学生,如希望申间奖学金,可以向我推荐(在提供学金方有此要求的情况)。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在学

    以上推荐申寄,照用印件

  (五) 留学回国

  1 象:面向所有在日本九州、冲绳、山口地区持留学签证,一般大学以上(含短大)学的留学生,以及在大学、科研机构从事交流、研究的国内学者在回国前三个月内可申请具回国留学明。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有效

  ――毕业证书,如提前回国,可具《卒業見込証明書〉〉

      ――个人留学简历(包括回国地点、已定工作单位或意向单位)

  ――登录证复印件

     如通过邮递方式,照、毕业证、登录证可用印件,但需附有学校具的《卒業証明書》或《学位取得》等原件,并附上回信用的信封(写清编码和地址,票)。

  (六) 科研启基金申的推荐

  1 象:在日本大学院取得博士学位证书于近期回国工作的秀留学人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留学回国人科研启基金申

  ――个人情况介,包括所从事研究内容及成果等

  ――导师推荐信

  (七) 博士后推荐

  1 象:已在日本的大学院取得博士学位,于近期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秀留学人

  2 所需材料:

  ――请书

  ――博士后接收位的取通知或有信函

  ――博士后申

  ――个人情况介,包括所从事研究的内容及成果等

    (八) 有关国外学历、学位认证

      留学人员回国后,可凭所开具的《留学回国证明》等有关材料,在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(各地有代审点),办理学历、学位认证。具体可参阅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.cscse.edu.cn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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